女子做6项整容手术身亡 留下1儿1女 悲剧背后的医美乱象
2020年12月,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的柳女士瞒着丈夫,在南宁一家综合门诊部两天内做了垫鼻子、抽脂、隆胸等六项整容手术,共花费42300元。这笔钱是她通过贷款借来的。手术后第三天,柳女士在出院时于电梯口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因是整容术后肺动脉栓塞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柳女士去世时,她的女儿8岁,儿子只有4岁。
调查发现,给柳女士做手术的两名医生都是中专毕业,辗转待过多家医院。2023年8月,江南区人民法院重审判决,门诊部所在公司应赔偿柳女士亲属59万多元,但未能执行。2024年7月,柳女士的丈夫向法院申请追加公司的几名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记者随机走访南宁一家门诊部,销售人员表示各种整形手术都能做,最复杂的手术在门诊部睡一夜就可以离开。当记者提到资金不足时,一名负责贷款的工作人员随即出现。
央视曝光的医美行业乱象在全国普遍存在。此前几天,光明网报道了江苏镇江一美容院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案例。该美容院由徐某经营,2022年7月开业,在未取得医美资质的情况下,徐某联系相熟的美容师李某合作开展除皱抗衰“微整形”项目。
2022年11月7日,李某为顾客印某注射除皱抗衰美容针,印某很快出现咳嗽、呕吐等症状,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据检察官介绍,该美容院仅取得生活美容服务资质,并未取得医疗美容资质。印某属于易过敏体质,但由于徐某和李某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缺乏专业知识,未能及时判断原因,且美容院没有配备急救药物,导致印某失去最佳抢救时机。
经司法鉴定,印某因外敷、皮下注射利多卡因致过敏性休克死亡。同年7月17日,徐某和李某被逮捕。今年1月24日,二人对印某家属合计补偿经济损失150万元,取得了谅解。2月1日,基于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分别判处徐某和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各并处罚金2万元。
近年来,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管整治力度,但不当医美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仍时有发生。媒体呼吁拒绝“容貌焦虑”,远离医美乱象悲剧。社交媒体上充斥着大量过度修饰的照片及视频,使人们容易陷入误区,认为只有符合某种特定外貌标准才能赢得社会认可,忽视了每个人的内在价值和个性魅力。此外,医美行业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需加强正规医疗美容从业人员资质审核与培训,确保从业者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并进行定期培训及考核。还应建立健全医美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的来源可追溯、质量可靠,以此保障医美安全。同时,社会应营造更加包容多元的氛围和审美导向,尊重和接纳每个人的体貌特征,引导人们摆脱外貌身材压力,拒绝“容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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