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一揽子化债组合拳出台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同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会上表示,将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这是党中央为确保经济财政平稳运行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6万亿元债务限额将在2024年至2026年分三年实施,每年2万亿元,用于置换各类隐性债务。
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断减少。截至2023年末,全国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然而,今年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税收收入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导致各地隐性债务化解难度加大。
为应对这些挑战,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将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了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此外,明确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通过上述政策协同发力,预计到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将从14.3万亿元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至4600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据估算,地方依靠自身努力完全可以实现这一目标,甚至有些地方会比较轻松。
蓝佛安强调,推出的一揽子、综合性、靶向准的化债组合拳作用直接、力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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